“专精特新”既是认定标准,也是企业发力的方向;专精特新“小巨人”,更是对企业和企业产品、服务的多维引导,是质量效益优的排头兵。
“专”即专业化与专项技术。
“精”即产品的精致性、工艺技术的精深性和企业的精细化管理。
“特”即产品或服务的独特性与特色化。
“新”即自主创新、模式创新与新颖化。
专精特新小巨人:
主要指代那些集中于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等中高端产业领域的尚处发展早期的小型企业,他们始终坚持专业化发展战略,普遍具有经营业绩良好、科技含量高、设备工艺先进、管理体系完善、市场竞争力强等特点。并且极具发展潜力与成长性,有望在未来成为相关领域国际领先的企业。
1、经济效益:
上年度企业营业收入在1亿元至4亿元之间,近2年主营业务收入或净利润的平均增长率达到10%以上,企业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
2、专业化程度:
(1)企业从事特定细分市场时间达到3年及以上,其主营业务收入占本企业营业收入的70%以上,主导产品享有较高知名度。
(2)且细分市场占有率在全国名列前茅或全省前3位(如有多个主要产品的,产品之间应有直接关联性)。
3、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创新能力:
(1)近2年企业研发经费支出占营业收入比重在同行业中名列前茅。
(2)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5%,至少获得5项与主要产品相关的发明专利,或15项及以上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
(3)近2年企业主持或者参与制(修)订至少1项相关业务领域国际标准、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4)企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和科技成果,具备良好的科技成果转化能力。
(5)企业设立研发机构,具备完成技术创新任务所必备的技术开发仪器设备条件或环境(设立技术研究院、企业技术中心、企业工程中心、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等)。
4、经营管理:
(1)企业有完整的精细化管理方案,取得相关质量管理体系认证,采用先进的企业管理方式,如5S管理、卓越绩效管理、ERP、CRM、SCM等。
(2)企业实施系统化品牌培育战略并取得良好绩效,拥有自主品牌,获得省级及以上名牌产品或驰名商标1项以上。
(3)企业产品生产执行标准达到国际或国内先进水平,或是产品通过发达国家和地区的产品认证(国际标准协会行业认证)。
(4)企业已建立规范化的顾客满意度评测机制或产品追溯体系。